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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机构被处罚!医疗污水应如何处理?指南来了!

更新时间:2023-06-16      点击次数:3434

案例详情: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中发现武昌区某社区医院日常经营中产生医疗废水,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采样,发现有废水外排。同时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排医疗废水超过国家规定的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性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

执法依据: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

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表97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罚款幅度裁定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设施的规模越来越大,医疗废水也随之不断增加。据统计,医疗废水的排放量占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0%左右,排放的污染物种类也更加复杂,包括了各种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病毒、细菌等危险物质。如何规范安全地处理医疗污水,已经成为全球环保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医疗污水是从哪里来的呢?

医疗污水的来源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这些设施在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废水,包括病人排泄物、医疗设备清洗水、药品残留水等。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体、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当办公、食堂、宿舍等排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亦视为医院污水

 

医疗污水有哪些危害呢?

1. 对环境的危害 医疗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这些物质会在水体中迅速分解,产生大量的有毒物质和臭气,对周围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医疗污水中的病原体、化学药品等危险物质也会对水生生物造成生态灾难。

2. 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医疗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体、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质,这些物质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例如,医疗废水中的病毒、细菌等病原体会通过水体传播,引发各种传染病;医疗废水中的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质会对人体内部器官造成损伤,引发各种健康问题。

 

那是不是所有的医疗机构都要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呢?

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4.1.3 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及《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有条件的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设备运行正常,药品按时投放、定期进行监测,登记项目齐全,资料保存完整,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没有条件的或20张床位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设立污水处理系统的医疗机构需要达到什么排放标准,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呢?

医疗机构需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要求。

其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排放的污水需满足《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其他医疗机构排放的污水需满足《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要求;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需满足哪些规范要求?

根据《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需满足以下规范要求。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过程控制,减量化原则;

2)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就地达标原则;

3)风险控制,无害化原则。

5.1.2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考虑医院发展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5.1.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5.1.4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应按两组并联设计。

5.1.5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排水宜采用重力流排放,必要时可设排水泵站。

5.1.6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应采取防腐蚀、防渗漏、防冻等技术措施,各种构筑物宜加盖密闭,并设

通气装置。

5.1.7 处理构筑物应考虑排空设施。

5.1.8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8466 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

5.2 工程构成

5.2.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一般由主体工程、配套及辅助工程组成。

5.2.2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主

要包括预处理、一级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和消毒处理等单元。

5.2.3 配套及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电气与自控、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道路与绿化等。

5.3 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5.3.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医院总体规划、污水排放口位置、环境卫生要求、风向、工程地质及维护管理和运输等因素来确定。

5.3.2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院主体建筑物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5.3.3 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中,应根据总体规划适当预留余地,以利扩建、施工、运行和维护。

5.3.4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有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便于污水排放和污泥贮运。

5.3.5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其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位置和朝向应力求合理,且应与污水处理构、建筑物严格隔离。

5.3.6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之间应设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以减少臭气和噪音对病人或居民的干扰。

6 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特殊性质污水应经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6.1.2 传染病医院污水应在预消毒后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6.1.3 非传染病医院污水,若处理出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海域时,应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若处理出水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管网时,可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不想耗费太多精力,怎么才能够一站式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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